为深入贯彻省十四次团代会精神,落实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更好的适应中学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发挥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特别是中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宁江团区委决定批准8所具备成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条件的农村初级中学成立团委。校团委在宁江区教育局党委和团区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 8所农村中学团委的成立,是宁江团区委加强农村中学共青团工作,主动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找准工作定位,拓展工作领域,探索工作方式的一项重大举措,对进一步培养和造就出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的团员队伍,发挥团组织在中学生群体当中的影响力、向心力,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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